大家常问,这么破的地方有什么好看?
借用芦苇的话来回答:就是喜欢那种颓败。
本来约好芦苇要一起去逛老城区的,却一直没对上时间。
下午趁着大好天气,先走一遭,反正这地儿来一、两次是不够的。
Tarzan在博客里曾说过,喜欢的地方要多去,要不然不知道哪天它就会消失了。
下午甚至有这么个想法,
这个改造老城区的口号响亮了好些年,行动却缓慢如蜗牛(这倒是件好事其实)
还不如就不动了,让它继续存在着,就这么成为一个景点。
成为画画的、照像的(是不是人们口中常提到的搞艺术的?反正咱够不上格)群体一个好去处。
想想看中国有多少偏僻地方就是靠着这些残砖断瓦致富?
咱们也可以效仿一下,模仿可是咱国人的特长。
反正翻新的还不如旧的。
眼睛四处搜索,看看哪里的房子最破,以致于看到几栋危楼的时候竟然自言自语嘀咕:哇!真好,有这么多危房!
等拍完回过神想想,刚才的话语要是被别人听到大概会被扁!
记忆中,80年代还存在这种代写信代写合同的行业,一般是一个老头儿摆张桌子在树下,帮人家写信写对联等等。忘了什么时候,这样的景象从我们的生活中消失了。
我以为在这高科技飞速发展的年代,这代写的行业已然一去不复返。却在这些古巷里被我寻到蛛丝马迹。
抑或,还真有位上年纪的老人,仍在用自己遒劲有力的字体,帮邻里书写一封温暖的家书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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